联邦或州的毒品犯罪可以取消学生获得联邦财政援助的资格。根据《高等教育法》第485条和第484r条,学生在任何入学期间因持有或销售非法毒品而被定罪,将没有资格获得联邦学生援助。

目前入学并正在完成联邦学生援助免费申请(FAFSA)的学生将被问到:“您是否因在接受联邦学生援助期间因持有或销售非法毒品而被定罪?”

如果你回答“是”,你将被问及一系列额外的问题,以确定定罪是否会影响你获得联邦学生援助的资格。

如果你在接受联邦学生资助期间因销售或持有非法毒品而被联邦或州定罪,你仍然应该填写并提交FAFSA,以确定你是否仍然有资格获得资助。如果你不填写这个问题,你将无法获得联邦财政援助,除非你对你的FAFSA做出更正。

被判拥有或销售非法毒品的学生在联邦法律规定的一段时间内失去第四章的资格。丧失资格的期限视乎被定罪者是否因管有或出售(包括串谋出售)非法毒品而被定罪。

涉及管有的定罪,丧失资格的期限如下:

  • 一次定罪:自定罪之日起一年内。
  • 两次定罪:自第二次定罪之日起两年。
  • 三次以上定罪:自第三次定罪之日起无限期

涉及买卖的定罪,丧失资格的期限如下:

  • 一次定罪:自定罪之日起两年。
  • 两次或两次以上定罪:自第二次定罪之日起无限期。

联邦或州的毒品犯罪可以取消学生获得联邦财政援助的资格。

定罪只有在你接受第四章援助的入学期间发生的犯罪才算数,如果不是在这个期间发生的犯罪不算数。此外,被撤销、搁置或从你的记录中删除的定罪不算数,在你未成年时收到的定罪也不算数,除非该学生是作为成年人受审的。

重新获得资格

在不合格期结束后的第二天或当您成功完成合格的药物康复计划时,您将重新获得资格。再犯毒品罪会让你再次失去资格。

如果你的第四章资格被无限期暂停,只有成功完成戒毒计划,你才能重新获得资格。如果你被处以一年或两年的罚款,你可以通过成功完成戒毒计划,在禁止期届满之前重新获得资格。如果你成功地完成了一个批准的戒毒计划,在你成功完成计划的那一天,你就会重新获得资格。你有责任向学校证明你已经成功完成了康复计划。

为了使您符合资格,戒毒康复计划必须包括至少两次未经通知的药物测试,并且:

  • 已接受或有资格直接或间接接受联邦、州或地方政府项目的资金;或
  • 由联邦、州或地方政府机构或法院管理或承认;或
  • 已经或有资格直接或间接从联邦或州许可的保险公司获得付款;或
  • 由联邦或州许可的医院、诊所或医生管理或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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